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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人 归人
“时4月11日16时02分,我关闭了博客,终止了近五年的文字迷宫旅行。五年,与一次初恋可以持续的时间相等。不用花费太多时间去留恋,因为早已不做梦。”——那日,本人于豆瓣与饭否做的记录。
事实证明,我再一次对自己背信弃义。对于旧东西,一面不满意,一面确是超载般的舍不得。
似乎从来都是过于苛求完美,患得患失,以至于成功或是幸福往往与我背道而驰。就如她们所说,你这样神经质,换做谁都要逃跑。当然,说是爱情,却侧面指出我的性格弱点,一针见血,不留余地,却又是赤白的事实。从此,更坚信有种感情不属于我的生活,除非改去这糟糕的本性。然而,那样必将更加折磨,并且会以徒劳无功收场。
于是,软弱的回到这里,忌不了文字的人,是我。
夏日踟蹰了有些时日,终是来了。信徒早痴候在那,等待夏日圣光新一轮的洗礼。雨后的周遭,被染上一层虚伪的清丽,它们的角色,是拉开这场仪式的拉幕老人。人们从来都不会明白,那些被虔诚诵读千万遍的铭言,竟会是这世上最拙劣的骗术。我们总心甘情愿做一名侏儒,仰望,仰望。那遥不可及的光辉,即便真的是幻象,只要能随意散落些星星点点,也足够感激一生。
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我们从这个城去到那个城,只为追逐那光辉编织的神话。若谁梦醒,他的城便不再是城,生命与灵性于他来说也只是虚无而已。然而,在他的身边,那一拨又一拨像飞蛾爱慕灯火一样你追我赶的人群,是比他盲目百倍,更加痴缠的信徒……
这即是此刻我想要说明的,到底是个话唠。晚上收拾抽屉,发现初中时写的稚嫩小诗,都通通不知被我丢弃去哪里。哪一年,是什么样式什么颜色的垃圾桶,通通记不起。总是收集些没有实际意义的小玩意儿,却把珍贵的记忆扔掉了,日记虽还在,缺失了的可是少年最难得的灵感一瞬。
那时,诗只读徐志摩,只懂《在那山道旁》里的白色衣裙和小草花。如今,喜顾城,最钟情《我们去寻找一盏灯》,也许只是一知半解,但也感觉到血液温和执着的涌动。我不愿相信杀死妻子后自缢的人是他,不愿相信关于他的种种猜测。有时候,我们关注诗人们的成就,却忽略了他们的心理状况。生命并没有给他们特权,于是,他们便扼杀了自己的身体与灵魂。
我们去寻找一盏灯
顾城
走了那么远
我们去寻找一盏灯
你说
它在窗帘后面
被纯白的墙壁围绕
从黄昏迁来的野花
将变成另一种颜色
走了那么远
我们去寻找一盏灯
你说
它在一个小站上
注视着周围的荒草
让列车静静驰过
带走温和的记忆
走了那么远
我们去寻找一盏灯
你说
它就在大海旁边
像金桔那么美丽
所有喜欢它的孩子
都将在早晨长大
走了那么远
我们去寻找一盏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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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节日快乐
不快乐 于是她供你宣泄
也让我们看得到 你愿意让我们看到的 你的某些
但自己终究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形影不离终其一生
“应景的散场”系列给过我很大的勇气和平静渡过一段低谷 谢谢你
总之,欢迎回来
离开的时候信心百倍。
事后开始怀念,最终还是抵不过重新返回。
呵,我就是这样反反复复。
感到温暖便好。
到最后,发现也不过如此。
安。
五年,时间又算什么,还不是想放便放。
好早都可以习惯。